签了不适当的合同可以反悔吗
签了不适当的合同,是不能随便反悔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在于其对当事人的约束力,一旦依法成立,当事人就需要根据约定履行我们的义务,不能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1.《民法典》第119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我们的义务,不能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假如觉得合同内容不合理,第一应当审察合同中是不是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状况。假如确实存在这类状况,那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
3.但应该注意的是,申请撤销合同的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具备撤销权的当事人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将消灭。
2、合同可申请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合同可申请变更或撤销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基于重大误解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假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因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致使其意思表示虚假,那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以欺诈方法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以欺诈方法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3.以胁迫方法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方法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签订合同,受胁迫方同样有权请求撤销。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假如一方借助他们处于危困状况或缺少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那样受损害方也有权请求撤销。